关于静安中华大厦“零报告”制度的执行通知
[ 编辑:中企物业 | 时间:2020-03-11 09:14:06 | 浏览:513次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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沪中企物业(静中)【2020】通知第009号

尊敬的全体业户:

根据市委73号文件(见附件)要求本大厦商务楼宇企业统计以下地区回沪且未满14天的员工人数(包括在家的以及进商务楼办公的),以及该三类人员体温是否异常:

l 1类强制居家隔离人员(涉及地区:国内:湖北省;国外:韩国的大邱、庆尚北道);

l 2类是居家健康管理人员(涉及地区:国内:河南省信阳市;国外:韩国除大邱、庆尚北道以外的地区、意大利。);

l 3类是建议居家观察人员(涉及地区:除以上两类人员外其他地区回沪人员);

申报时间:每天15:00前;

申报方法:公司行政人员关注“中企物业服务号”点击相应部分填写电子表格上报。详见附件(电子表格指引);

申报注意事项:若贵司员工出差或者出国回沪,一律都需要申报;

该信息提供为整个政府疫情管控工作的重要一环,服务中心将会每日将大厦数据提供给政府信息平台。请各单位如实、全面、及时上报数据,以尽到企业的社会责任。如有隐瞒、谎报、冒充其他企业或个人的行为将会面临法律处罚。

若有任何疑问,请您致电  62883950*1。将由客服人员为您解答。

上海中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
静安中华大厦服务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年3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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